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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徵件:國際處依教育部來函,發佈蹲點計畫構想徵件訊息
《115年TEEP計畫規定》 《115年TEEP計畫徵件須知》
二、填表申請:計畫主持人上網填報計畫案申請《115年網址參考》
三、審核結果:由教育部來函通知審核結果,並請計畫主持人線上提交計畫英文文宣。
四、學員招募與徵選:TEEP官網依計畫主持人提交之英文文宣協助宣傳、國際處協助寄發姐妹校宣傳,由主持人依應徵來信徵選學員並至TEEP官網填報錄取名單。
五、學員名冊報部備查:主持人於TEEP官網下載名冊,併同學員護照(若已持有)提供國際處核對個資無誤後,函報教育部名冊備查。(請計畫主持人務必詢問學員申辦簽證的國家與城市,教育部將副知駐外館處備查名冊)
六、入臺簽證:請計畫主持人提供教育部備查名冊同意函及主持人邀請函《範本》予學員至駐外館處辦理入臺簽證。
七、購買保險:請計畫主持人務必提醒學員,需依教育部規定於入境前,在母國事先購買在臺期間保險。
八、安排學伴:請計畫主持人安排研究室臺籍學伴,協助TEEP計畫蹲點學員校內外生活與翻譯。
九、學籍學號:若學員有住校內宿舍及使用本校圖書館需求,請學員於入境前一個月填寫個資表單(https://reurl.cc/QY57Z2),並上傳大頭照,由國際處每月10日彙整名單,代為向教務處申請學籍學號。
十、學校宿舍申請:TEEP蹲點計畫學員入境時間非學務處開放住宿申請期間,若學員有校內住宿需求,請主持人所屬系所(研究室)於學員入境前以專簽方式向學務處專案申請《簽文範本》,校內宿舍床位有限,無法保證床位且不開放烹煮,若學員有烹煮需求請計畫主持人協助尋找校外住宿。
十一、獎學金請領:可採獎學金預支或直接匯入學員帳戶兩種方式擇一核發。
1. 獎學金預支:請主持人所屬系所(研究室)依本校預借流程上簽申請。《簽文範本》
2. 滙入學員帳戶:請蹲點學員先至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統一證號基資表後,至銀行開戶。
2-1. 統一證號基資表申請應備資料:護照正本、影本,至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辦理。《內政部參考網站》
2-2. 銀行帳戶開戶應備資料:護照、學生證、統一證號基資表、用印之開戶需求證明《範本》、報部備查名冊核可函、臺幣1,000元(請學員離境前至銀行關閉帳戶,避免被盜用影響未來入境)
3. 獎學金核銷檢附資料:學員領據《下載》、統一證號基資表(效力等同於居留證)、教育部核定計畫經費來函公文(含主持人姓名)、函報教育部學員備查名冊同意函(含學員名單)
十二、辦理延簽:TEEP蹲點實習學員通常只會取得90天入境簽證,請學員於到期前15日內攜帶下列文件至移民署辦理延簽。
1. 護照
2. 相片(2吋白底彩色大頭照)《相片規定》
3. 實習證明:含學生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碼等個資、實習系所及實驗室名稱、實習期間、開立日期,加蓋系所及國際處章。《實習證明範本》
4. 教育部同意函:加蓋系所及國際處章,並蓋與正本相符章
十三、計畫結案:
1. 計畫主持人:請計畫主持人於蹲點學員實習結束後,立即依《操作手冊》至TEEP官網上傳《成果報告》,報告以5頁為限,含學員心得(主要說明參與計畫心得,不用附上研究成果且不超過800字),字體、字級等均無限制。
2. 國際事務處:於計畫結束後2個月內,由國際處以校為單位,彙整該年度所有計畫主持人之成果報告,備紙本公文,併附經費收支結算報告表、蹲點學員名冊、計畫成果摘要報告(每案5頁為原則)及蹲點學員實習心得報部。
相關問題請洽:
教育部窗口:國際關係組 簡惠萍 分機19013
(一)函報教育部名冊: 請各系所依教育部「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相關規定辦理,備妥下列相關文件並函報教育部核定實習名冊。
(1) 【立案證明】屬教育機構者,其立案證明、組織章程等足資審核之相關文件影本。(國立大學免附)
(2) 【外國籍學生基本資料表】應記載實習生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護照號碼、就讀學校及科系所、在臺住居所及其母國或母國以外之固定住所。【空白表單下載】
(3) 【實習計畫】載明實習內容及其與就讀課程或畢業條件之關係、場域、起迄期間、實習指導人、實習經費、實習生支領之獎助金或生活津貼金額等。【空白表單下載】
(4) 【外國籍學生護照影本】
(5) 【在學證明】就讀學校出具之外國籍學生在學,且實習計畫為其課程或畢業條件之證明。
(二)校內學籍申請: 請學生填寫「外國籍實習生學籍申請表」【連結】。國際事務處將於每月10日統一彙整資訊,並代為向教務處提報申請學籍。
(三)校內住宿申請: 實習生如有校內住宿需求,請各接待系所依學務處住服組相關規定,採專簽方式提出申請。(住服組行政窗口:莊昭原 # 3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