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仔細閱讀境外生在臺工讀注意事項,並完整勾選您的申請理由。
簽署境外生工作許可證申請切結書:閱畢請於第二頁下方親筆簽名並確實填上簽署日期。
請完整填寫Google Form所需的資料,並且將簽署完畢之境外生工作許可證申請切結書上傳至Google Form。
請選擇僑外生工讀申請,繼續進入系統填寫相關個人資料以完成工作證申請程序。
登入網址: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StdIndexPage
►注意事項 【下載】
1.申請工作證前,請先確認所有相關證件 (例如: 護照、居留證) 是否皆還在有效期間之內。
2.請確實填寫最新版之申請工作許可證切結書(舊版同意書將無法再使用)。
3.如您的申請案件被退回,請在email詢問前事先仔細閱讀退件原因。
1.外國留學生,應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外國學生身分。
2.外國留學生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二學期或語言課程一年以上,得從事與其所修習課程與語言有關之工作。
3.工作許可期間最長時間為一年。
4.於上學期申請者,工作許可證之期限至次學期9月30日止;於下學期申請者工作許可證期限至同年的9月30日。
5.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時數為20小時。
6.若未依前項規定,職業訓練局得依就業服務法廢止其工作許可。
7.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即受聘僱為他人工作者,依就業服務法,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之罰鍰。
8.學生因休學、退學者,若工作許可證仍在有效期限內,應將工作許可證繳回學校國際處。
詳細相關規定請洽『勞動力發展署』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地圖資訊)
電話:02-89956000
學校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國際教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