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一、為增進本校師生國際學術交流,藉由出席國際學術會 議發表重要成果,並提升本校學術研究地位,特訂定本校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國際學術會議,指以實體、面對面舉行之學術研討會議,且會議舉辦地點排除本國之地區。
申請資格及限制:
一、本校之專任 (案) 教師及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之本校非在職專班在學生。
二、申請補助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者,須以本校正式名稱National Kaohsi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發表論文。申請者須為該發表論文作者之一。
三、同一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
四、同一篇論文之發表,以補助一人為限。
五、出席於大陸港澳地區舉辦之國際會議,其主辦單位須為國際組織,始得申請本補助。
申請流程簡圖:
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應先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 (例如國科會) 提出經費補助申請,始得依本要 點提出申請。
二、應於活動起始日一個月前,備齊以下資料送達國際處,除會議議程可後補外, 逾期或資料缺漏者,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乙份 (附件)。
(二) 向校外單位 (如國科會) 提出經費補助申請之證明。申請校外單位補助之結果,不影 響本校經費補助審核程序。
(三) 會議主辦單位提供之論文接受函影本。
(四) 申請者投稿論文全摘要或全文影本 (應標註申請人為所發表論文作者之一及以本校正 式名稱發表)。
(五) 會議議程 (應標註申請人所發表論文之場次時間。如提出申請補助時,尚未接獲會議 場次議程之公告,應於申請表中註記,並於出國前三天繳交)。
(六) 申請人如為本校非在職專班學生,應檢附指導教授推薦信 (中英文皆可,字數不限) 、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證影本。如符合本校經濟不利條件學生者,應 另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補助金額及項目:
一、本補助採定額補助,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一萬元。
二、學生符合本校經濟不利條件者,增額補助新臺幣三仟元。
三、實際補助額度視每會計年度預算額度多寡,依申請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