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定義:
1.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以本校名義發表論文,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2.所稱國際學術會議,係指需有「對外公開徵稿」及有「審稿制度」,且會議發表者至少有三個以上國家/地區(含地主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人士,僅以一個國家/地區列計)。
►因以國外差旅為補助,因此若地主國(主辦國)為台灣,則不符申請資格。
申請流程簡圖:
申請流程:
申請者必須於會議或活動舉行前四週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系、院同意並提報國際事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補助金額及項目:
1.補助範圍含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經濟艙往返機票、會議註冊費,並於補助上限額度內實報實銷。
2.補助上限額度:每人新台幣一萬元 。
3.申請人應為該篇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同一申請人於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每一篇論文僅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4.每一會計年度補助人數依實際經費情形而定。
赴境外辦理校級國際交流合作
定義:
包含赴境外簽訂校級姊妹合約、從事海外招生或拓展校級姊妹學校及帶領參加活動(每十五名學生補助一名領隊為原則)。
申請流程簡圖:
申請流程:
於出國前兩週備妥相關資料並簽會國際事務處並經校長核定同意為原則。
補助金額及項目:
1. 補助範圍含機票、當地交通及食宿等相關費用。(詳細補助請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 赴境外辦理國際交流合作,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並妥善安排行程,選派熟悉業務且具相關專長之適當人員參加。
3. 每一會計年度補助人數及額度依實際經費情形而定,並簽奉校長同意後辦理之。
----------------------------------------------------------
赴國外參與國際學術會議及赴境外辦理國際合作交流受補助者之義務
申請者必須於回國依人事室規定時程內繳交出國報告及辦理核銷。應附文件以及流程說明如下:
Step 1 國際處進行經費授權以及授權通知
Step 2 請申請者於請購系統上進行國外差旅清冊造冊,並檢附相關會議證明文件、收據正本、繳費證明或是刷卡明細辦理核銷。
Step 3 將以上文件送交至國際處,審核過後續送主計室。
Step 4 依規定格式完成出國報告,填妥因公出國報告資料表及出國報告審核表,並將前述文件逕送人事室。詳本校因公出國申請及報告作業程序(人事室)。
法規: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表單: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赴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教師出國報告格式、因公出國報告資料表、出國報告審核表
其他資訊:出國差旅規定>>1.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修正對照表(113.1.1起適用) 2.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修正對照表(113.1.1起適用)3. 差旅費保險費率表-一般方案暨申根方案1080501-1090430 4. 國外旅費審核注意事項
承辦聯絡: 國際處國際關係組 陳洛琳 小姐|分機19011|caroline@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