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生獎學金
校外獎學金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專案
教育部為鼓勵南亞及東南亞地區的現職大學講師來台攻讀博士學位,特設立「培英獎學金計畫」。
此計畫提供每月新台幣25,000元的生活補助金,補助期限最長為三年。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本獎學金:
1. 國際學生:申請攻讀博士學位課程。
2. 現職大學講師或以上教學職位,且任職於以下國家之一:
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緬甸、柬埔寨、寮國、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或不丹。
3. 提供最新的講師證明文件(英文版)。
不符合申請資格的情況:
1. 擁有中華民國(台灣)國籍或僑生身分。
2. 目前就讀或已保留台灣任何大學的學籍。(例外情況:應屆畢業並申請更高學位者,若符合其他條件,仍可申請。)
3. 曾於台灣攻讀相同學位。
4. 以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的身份就讀台灣大學。
5. 已透過此計畫領取補助超過三年者。
6. 已獲得台灣政府或其他外國政府提供的其他獎學金或經費補助者。
►入學年度:2025年秋季入學
►補助期限:最長三年,每年審查續領資格。
►補助金額:每月新台幣25,000元(第一至第三年)。
申請文件:
1. 最新講師證明文件(英文版)。
2. 入學所需文件。
申請期限:
►獎學金申請需於2025年3月入學申請期間一併提交。
審查方式:
1. 申請資料由**國際事務處(OIA)**審核,並提交教育部核定。
2. 正備取名單依教育部核定名額決定:
♦ 若備取學生經教育部核定後獲得獎學金資格,需先歸還已領取的每月獎學金,方可正式領取培英獎學金。
♦ 教育部將於2025年11月公告第二次核定名單。
1. 若受獎生發生以下情形,獎學金將被終止:
♦ 學業成績未達學校標準,
♦ 違反我國法律,
♦ 被學校記大過,
♦ 休學或退學。
2. 以下情況亦將終止獎學金,且剩餘補助期限不予保留或延長:
♦ 受獎生以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身份出國就讀。
3. 若因故請假出國並經學校核准且報教育部同意,可暫停獎學金而非終止:
♦ 受獎生不在台期間獎學金將暫停發放。
♦ 當月超過15天不在台者,當月補助金不予核發。
相關新南向培英專案資訊,請至教育部網頁(https://www.edu.tw/Default.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