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知】--115年第2次教育部「學海築夢 / 新南向學海築夢」徵件(115年9月10日前),歡迎本校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二、申請重點與注意事項:
(二)學生條件與對象:
1.學生須符合計畫主持人或實習機構規定之專業要求及語言能力條件,學生能力與程度可能影響教育部核定計畫。
2.請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參加計畫,若計畫通過,執行時須符合申請計畫之名額。
3.具中低收入、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出國前請計畫主持人主動告知國際處。
(三)實習期程: 計畫獲核定後,須於 116 年 10 月 31 日前出國實習至少連續 28 日(印尼為 25 日),最長 1 學年。
(四)學海築夢每校以申請十案為限。
三、申請關鍵時程:
(一)系統帳號申請:即日起至115年8月20日止(請先聯繫國際處開啟帳號與案號)。
(二)計畫書線上填寫:115年9月10 日前上傳計畫書、實習合約及選送學生資料。
(三)函報教育部:國際處於115年9月30日前函報;教育部預計 11 月 30 日前公告審查結果。
五、計畫網站及相關資訊:
六、計畫總窗口:國際事務處 吳靜思專案副理,校內分機19037,電子郵件:qhoffice01@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