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知】--115年第2次教育部「學海築夢 / 新南向學海築夢」徵件(115年9月10日前),歡迎本校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115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附件1)及本校「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甄選作業簡章(附件2)辦理。

二、申請重點與注意事項:
 
(一)海外合作契約: 須事先取得實習機構之 MOU 或合約書(載明職務、工時、薪資/膳宿、保險及簽證)。合約書內容請參考「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p.34實習合作協議書範本(附件3)
(二)學生條件與對象:
 
1.學生須符合計畫主持人或實習機構規定之專業要求及語言能力條件,學生能力與程度可能影響教育部核定計畫。
2.請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參加計畫,若計畫通過,執行時須符合申請計畫之名額。
3.具中低收入、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出國前請計畫主持人主動告知國際處。
 
(三)實習期程: 計畫獲核定後,須於 116 年 10 月 31 日前出國實習至少連續 28 日(印尼為 25 日),最長 1 學年。
(四)學海築夢每校以申請十案為限。
 
 
三、申請關鍵時程:
 
(一)系統帳號申請:即日起至115年8月20日止(請先聯繫國際處開啟帳號與案號)。
(二)計畫書線上填寫:115年9月10 日前上傳計畫書、實習合約及選送學生資料。
(三)函報教育部:國際處於115年9月30日前函報;教育部預計 11 月 30 日前公告審查結果。
 
 
五、計畫網站及相關資訊:
 
 
 
六、計畫總窗口:國際事務處 吳靜思專案副理,校內分機19037,電子郵件:qhoffice01@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