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2024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簡章


一、主旨
本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課程學習、研究,
主要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
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等,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
將此交換留學經驗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對 象
(需完全符合①~③項條件,且同時為④或⑤者) 
 ① 未滿 35 歲。(1989 年 4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
 ②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獎學金支領期間期滿為止,必須是台灣各大學院校正規課程在學學生。
 (大學、碩士班以及博士班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③ 留學開始時,修業年限不可超過正規修業年限。(延畢生不可)
 ④ 主要以人文・社會科學(政治學﹑經濟學﹑經營學﹑法學﹑歷史學﹑文學)等專攻領域之大學、
 碩士、博士課程在學學生,已著手以日本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日本政治・外交・經濟政策等國
 際問題・法律・歷史等研究)相關計畫,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
 結束日本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之理工科系專攻領域者亦可申請。
 ⑤ 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等,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
 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者。
 
三、申請者資格及條件
① 台灣籍、台灣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有日本國籍者除外)
② 2024 年 9 月到 2025 年 3 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者。
日本各大學等交換校所核發之核定交換留學證明、入學許可書上的日期必須在此期間內(建議請事先與該大學等交換校確認)。
③ 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
④ 根據學生交流相關協議,日本交換大學已接受並許可入學者。(可於8月下旬繳交)
⑤ 在學學業成績優良,在學學校前一學年度成績評價係數達 2.3 者。
⑥ 日本交換留學結束後,回原就讀學校繼續完成學業,或預定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⑦ 本獎學金支領期間內,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單位﹑機關團體所提供的任何獎學金。
⑧ 2023 年 9 月 1 日起需居住在台灣。因短期旅行離開台灣者不在此限。
⑨ 若曾為本獎學金合格者,需於前次交換留學回台後滿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四、申請所需資料
① 2024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表格 1〕。
② 就讀大學最近三個月發行最新個人成績證明。
③ 2024 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個人推薦書〔表格 3〕。
④ 日本交換大學院所發行「入學許可書」影本(不接受教授個人同意書或來往電子郵件)。
⑤ 護照影本(①個人資料頁②蓋有出入境章頁)
未申請過護照者需附未申請過護照聲明書;持有護照未曾出國者需附出入境證明。(聲明書需親筆簽名用印,出入境證明資料請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
⑥ 日本研究相關資料。
 
 
五、資料繳交方式及校內收件截止時間
上述資料正本 1 份﹑影本 1 份(共 2 份)。並依上述順序排列分成正影本各 1 份,並於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裝訂)
113年5月24日(五) 17:00前,將完整紙本文件繳交至建工校區國際事務處,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六、注意事項
(一)請務必詳閱簡章規定。
(二)獲取旨揭獎學金不得領取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本校赴境外研修獎助等同質獎補助金,請確定獲日臺交流獎學金之學生務必擇一簽署放棄聲明。
(三)倘未於申請時收到入學許可書,請於8月下旬前補繳。
 
七、附件
 
八、聯絡方式
(一)獎學金相關問題請逕洽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新聞文化部,
電子信箱:shogakukintaipei-k1@tp.koryu.or. jp,電話:(02)2713-8000分機2411。
 
(二)校內行政程序作業問題
承辦人:洪小姐 haoyu123@nkust.edu.tw
電話:07-3814526轉1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