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赴境外研修獎補助開放申請(3/8截止),歡迎有意於113學年度出國交換/雙聯學生申請


一、申請對象
預計於113學年度上學期或下學期(2024秋季班或2025春季班)赴境外研讀學分,並符合下述申請資格者。
 
二、申請資格
(一) 學海飛颺: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2. 學生須於本校註冊且於當期學制在學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者(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應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出國研修期間須為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學生)。 
3. 有意願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者。 
 
(二) 學海惜珠:
 須符合上述1-3項,另需符合教育部學海惜珠申請身分資格,未具申請身分者勿申請學海惜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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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時程
113年2月1日(四)至113年3月8日(五)止,逾時不予受理。
預計於7月初公告獲獎助名冊及額度。
 
三、申請方式
學生系統帳密登入國際處事務系統:https://oiascholarship.nkust.edu.tw/
預計申請經費可參考:112年教育部公費留考支給標準,惟實際補助經費仍視各校核定金額而定。
四、繳交文件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獲獎證明(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非必要);
(六) 申請學海惜珠須檢附補助身分證明文件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五、注意事項
(一) 補助期限為自核定公告日(113年5月31日)後,達一學期(季),最長一學年為限。
(二) 獲獎補助者應於次年度10月31日前出國,逾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三) 同一教育階段僅得補助一次,已支領過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 出國研修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六、附件
 
 
 
承辦人:國際關係組 洪晧瑜(#19013) email:haoyu123@nkust.edu.tw
 
國際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