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校「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
二、本校師生符合補助資格者,請務必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最遲於會議舉行首日四週前提出申請(
(二)參與短期交流活動:最遲於活動舉行首日二個月前提出申請(
(三)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亦可多利用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 (例如國科會)資源,提出經費補助申請。查詢校內外國際合作交流
三、 上述要點、
(一)查詢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
(二)查詢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
(三)查詢學生短期出國交流補助
聯絡人:吳靜思
分機:1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