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鼓勵教師及業務相關人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學術交流及推動國際化相關業務,以提升國際地位,促進國際交流。特訂定本校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
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 本校教職員
補助項目分為二類:1.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2.赴境外辦理校級國際交流合作
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定義:
1.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以本校名義發表論文,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2.所稱國際學術會議,係指需有「對外公開徵稿」及有「審稿制度」,且會議發表者至少有三個以上國家/地區(含地主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人士,僅以一個國家/地區列計)。
申請流程:
申請者必須於會議或活動舉行前四週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系、院同意並提報國際事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補助金額及項目:
1.補助範圍含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經濟艙往返機票、會議註冊費,並於補助上限額度內實報實銷。
2.補助上限額度:每人新台幣一萬元,符合本校弱勢學生相關標準者,增符合本校弱勢學生相關標準者,增額補助新台幣二千元 。
3.申請人應為該篇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Corresponding Author) ,同一申請人於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每一篇論文僅補助一人發表為限。
4.每一會計年度補助人數依實際經費情形而定。
受補助者之義務:
申請者必須於回國一個月內繳交出國報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核銷
赴境外辦理校級國際交流合作
定義:
包含赴境外簽訂校級姊妹合約、從事海外招生或拓展校級姊妹學及帶領參加活動 (每十五名學 生補助一名領隊為原則)。
申請流程:
受補助者之義務:
申請者必須於回國一個月內繳交出國報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核銷
法規: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表單: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赴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教師出國報告格式
其他資訊:出國差旅規定>>1.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修正對照表 2.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修正對照表 3. 差旅費保險費率表-一般方案暨申根方案1080501-1090430 4. 國外旅費審核注意事項
【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
國際合作組 馬嘉均小姐
辦公室位置: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三樓
連絡電話:07-3814526分機19022
E-mail:chiachun@nkust.edu.tw
【TEEP計畫】
學生交換事務組 田沛鑫小姐
辦公室位置: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三樓
連絡電話:07-3814526分機19023
E-mail: t0978362253@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