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管道介紹
主要有兩種管道:海外聯招會個人申請及聯合分發、本校單獨招生
海外聯招會個人申請及聯合分發
說明:透過海外聯招會申請入學,相關申請及錄取結果請參考海外聯招會網站: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
***國內大學畢業之僑生及港澳生申請碩、博士班,需透過海外聯招會管道申請入學: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further-study-area/national-area/graduate-area/
單獨招生
說明:除了海外聯招會的招生管道,本校也辦理單獨招生。
時程(以簡章公告為準):
每年的12月開始招生,放榜時間大約在隔年的2月28日之前。
單獨招生流程圖:
一般僑生: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
港澳生:符合「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具有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境外6年以上,並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規定,未持有外國護照者。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6年以上之華裔學生,得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3-1條申請入學。
註一: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所稱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註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條規定,所稱香港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所稱澳門居民係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不符合前述規定,但「具外國國籍,同時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六年以上之華裔學生」,得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3 條之1申請入學。
註三:為確保僑生及港澳生身分資格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3條及第4條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第3條及第4條之規定,請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一併繳交,以利審核。
註四: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港澳生身分認定,由教育部為之。若同時符合外國學生及港澳生身分資格者,請擇一身分申請入學,一旦提出申請後不得變更身分。
註五: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及境外6年或8年期間之計算,係以本簡章申請時間截止日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推算6年或8年。但計算至西元2022年8月31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亦得申請,惟須簽具切結書,經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就報名截止日至西元2022年8月31日之海外或港澳居留期間加以查察,如未符合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將撤銷錄取資格。
註六: 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得以取得僑居地公民權、永久居笛權或以其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認定之。
*僑生及外國學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之規定及權益對照表 (此資訊由海外聯招會提供)。
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國際教育組
電話:07-3814526 #19015~16
Email: admission01@nkust.edu.tw
工學院、電機與資訊學院 | 人文社會學院、外語學院 | 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院、商業智慧學院、海洋商務學院 | 海事學院 | 水圈學院 | 管理學院企業管理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管理學院高階主管經營管理碩專班 | ||
日間部 學士班 |
學費 | 16,026 | 15,883 | 15,883 | 16,026 | 16,026 | - |
雜費 | 10,253 | 6,931 | 6,931 | 10,251 | 10,037 | - | |
合計 | 26,279 | 22,814 | 22,814 | 26,277 | 26,063 | - | |
每一學 分費 |
1,042 | 960 | 1,036 | 1,036 | 1,036 | - | |
日間部 研究所 ╱含碩 博士班 |
學雜費基數 | 13,096 | 11,126 | 12,000 | 13,000 | 12,600 | - |
每一學分費 | 1,560 | 1,560 | 1,560 | 1,500 | 1,500 | - | |
進修部 學士班 |
每一學分 學雜費 |
1,036 | - | 1,036 | 1,036 | 1,036 | - |
碩士在 職專班 |
學雜費基數 | 13,236 | 11,124 | 12,000 | 13,000 | 12,600 | 15,000 |
每一學 分費 |
4,227 | 4,227 | 4,227 | 4,200 | 4,200 | 8,600 | |
進修 學院 |
每一學分 學雜費 |
1,140 | 1,065 | 1,065 | - | - | - |
***學雜費資訊以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詳細資訊請參閱教務處網站:https://public.nkust.edu.tw/p/404-1056-13202.php
備註: 1.教育部 110 年 5 月 25 日臺教技(四)字第 1100071505 號函同意備查。 2.本表適用 107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3.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1)學生依學院別繳交全額學、雜費。 (2)延修生每學期修習 9 學分/小時(含)以下者,依修習時數繳交學分費;修習 9 學分/小時以上 者,應繳全額學、雜費。 4.日間部碩、博士班學生 (1)前二年每學期應繳學雜費=(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學分費÷ 4 學期)+學雜費基數。 (2)第三年起,僅須繳交學雜費基數至畢業為止。 (3)學生若多修習日間部學制(含大學及研究所)之學分,不須額外繳交學分費。跨部修課依規定 繳費。有抵免學分者,學雜費仍依四學期平均方式繳交。惟入學新生於本校大學部以預研 生身分或曾經修讀本校研究所學分符合規定核准抵免者,得依抵免學分減繳,減繳學分從 碩、博士二年級第二學期往前減繳,視抵免學分而定。 5.本表有關「學分學雜費」按修習時數收費,授課 1 小時以 1 個學分費或學分學雜費收費。
學務處網站連結:https://stu.nkust.edu.tw/app/index.php
住服組網站連結:https://stu.nkust.edu.tw/p/412-1007-2513.php?Lang=zh-tw
宿舍相關法規連結:https://stu.nkust.edu.tw/p/412-1007-2522.php?Lang=zh-tw
宿舍表單連結:https://stu.nkust.edu.tw/p/412-1007-2523.php?Lang=zh-tw
僑生「團體健康保險」申請流程、費用及注意事項
爲了讓來台居留未滿6個月,尚未符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之僑生(含港澳生)得到醫療保障,僑生可以參加僑委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僑保)。限投保㇐次。
(一) 保險有效期間六個月, 保險費用由僑委會補助50%,參加僑保僑生自行負擔50% (113-114年度自付額為600元)。投保後費用將不予退還。
(二) 參加僑保之僑生,應於註冊報到時隨學雜費一起繳交保險費用。
(三) 參加僑保之僑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故休學或退學者,仍享有保險之權利。
(一) 至健保特約診所、醫院就診,需先自行繳費。
(二) 於就醫後提出理賠申請,意外醫療於180天內、疾病醫療於2年內提出申請。
(三) 準備下列文件至國際處境外生事務組辦理: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3.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4. 護照影本。
5. 居留證(身分證)影本。
6. 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7. 學生證影本。
(四) 國際處確認收件後,將代為向保險公司送件,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時間約2~3週),由保險公司直接匯款至學生帳戶。
1. 以上正本恕不歸還,若繳交影本需加蓋「醫院關防」(醫院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2. 同一疾病多次複診時,可在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將每次看診的日期寫在證明 書上即可。
3. 若醫療院所開立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收據,若無加蓋「印花稅總繳」戳章或貼足印花稅票;需先自行至郵局櫃台購買印花稅票;收據金額每250元貼1元印花稅票,最多貼到4元;凡收據未達250元者,不須貼印花稅票。舉例:收據金額250~499元貼1元,500~749元貼2元,750~999貼3元,1000元以上貼4元。
(一) 僑保醫療理賠項目只限必要的醫療(如發燒、腸胃痛等疾病),矯正牙齒、健檢、施打疫苗…等不能申請。理賠金額如下:
1. 門診:依收據實支實付,相同症狀每日以一次為限,理賠上限為新臺幣1,000元(含掛號費)。
2. 門診醫療手術:依收據實支實付,經診斷書上書明「手術」字樣者,理賠上限為新臺幣7,000元。
3. 住院:依收據實支實付,住院期間給付同一次住院(病床以三等病床為限),理賠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
(二) 不給付項目包括:
1. 自殺行為、酗酒、吸食違禁藥品或犯罪行為和戰爭變亂所致之傷害或疾病。
2. 不孕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併發症。
3. 健康檢查、視力矯正、預防注射、外科整型美容、洗牙、假牙、義肢、義眼或其他附屬之裝置。
4. 救護車、診斷證明書、指定醫師費、特別護護、陪伴費、非治療之用品費。
5. 紅斑性狼瘡(先天性)、血友病、多汗症、愛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結紮手術、器官移植、投保前之傷病。
6. 牙科患者、單純之療養、靜養或復健者,不得給予住院治療。
(一)當在臺灣境外就醫時,境外醫院出具之診斷書及收據,應先經我國派駐當地之駐外機構辦理認證。
(二)駐外機構係指派駐於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僑生健保申請流程費用
投保:自103年起,僑生參加健保之補助方式已改採申請制,申請健保卡須依據台灣政府所規定的【海外來臺就學僑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於抵臺居留滿6個月,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家境清寒僑生得檢附經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僑校、僑團等機關或單位(非個人)開立之中文或英文清寒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審查符合資格者,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全民健康險費自付額二分之一】。
有清寒證明的同學須繳交:NT 413 X 6個月 = NT 2,478 (半額)
無清寒證明的同學須繳交:NT 826 X 6個月 = NT 4,856 (全額)
【第6類被保險人及眷屬(無職業地區人口)之自付保險費的計算說明】
在校加保:
新生:新入境之僑生於在臺居留期滿六個月始符合投保資格,可參加全民健保。如僑生在健保期內,畢業,休學,退學,但其居留證仍在有效期限內,學校將不再代為加保,該學生必須自行前往健保相關單位繳交健保費。
舊生:僑生如在校加保,校方會將保險費列入學校每學期學雜費之繳款單內,並於註冊時一併繳納。第一學期繳納9月至次年2月之保險費,第二學期繳納3月至8月之保險費。
自行加保:
1.若於在臺居住地區的鄉鎮市公所或健保各分局加保者,被保險人每人每月在收到繳費單後,應在期限內繳納保險費。【高雄市區公所- 第六類被保險人及眷屬(無職業)全民健保轉入申請】
2.自行加保之學生需向本校國際處僑生負責人告知,並簽切結書;在辦理完健保或繳完健保費後需將收據影本交至國際處。
申請健保卡的程序如下:
1. 填寫【申請表】並貼上【居留證正反面之影本】(申請表可到國際處領取,也可自行下載附件)
2. 最近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白底彩色照片一張(黏貼於申請表上)
3. 附上【护照内出入境盖章日期之影本】
4. 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清寒證明】、【健保費】和【護照内出入境蓋章日期之影本】一起繳交到國際處。
- 持停留簽證來臺者,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改換發居留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天
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僑生要自行注意入境的時間,不可超過15天,否則將會罰款金額2000元以上(依天數計算)。
-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學生需自行前往移民署領證。
網站查詢: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
(1) 申請表1份
(2)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1張
(3) 護照正本、影本各1份,護照效期須為6個月以上
(4)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錄取通知書正、影本各1份
(5) 費用(申請費用:一年新台幣500元)
居留證一年後到期需重新申請,請在居留證到期前30天內線上申請延期,再至移民署延期居留證。
內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新建大樓第5、6樓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 電話: 07-7151660 內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二服務站) 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115號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 電話: 07-6212143
Q:新生的開學日是在什麼時候?
A:新生的開學日是在9月9日(星期一),因為新生要參加一個禮拜的新生始業輔導課程(包含課程選課、中英文安置測驗等)。
Q:我是否可以不參加新生始業輔導週?
A:建議大家一定要參加新生始業輔導週,因為這個禮拜是各位新生的關鍵時刻(包含選課、中英文安置測驗、認識自己的科系、認識系上同學)。若新生因有事或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新生定向週,後果請自負!
Q:為何我查不到自己的學號(關於學號系統查詢)?
A:僑生的報到方式跟一般本國生不太一樣,僑生的學號之後會由國際處來負責公告讓大家知道喔~所以學號系統是根本查不到的唷~
Q:關於宿舍申請?宿舍房號?
A:宿舍申請方面是依據之前大家回覆的GOOGLE表單上的內容,若有更改請通知接待學長姐,無需在學校的宿舍申請系統那邊做申請,宿舍房號都將由國際處公告讓大家知道。
Q:我是否可以提前來學校?
A:新生可以提前來學校,但是要告知接待學長姐你是什麼時候要來,好讓學校教官安排大家的住宿,因為我們宿舍開放入宿時間是8月31日。
Q:關於床具和日用品我要到哪裡去買?
A:我們學校宿舍的福利社有賣大家所需的床具和日用品又或者可到學校附近的量販店買,基本上你們到學校後學長姐會安排時間帶大家一起出去外面買噢~
Q:關於學雜費和住宿費繳費問題?我該如何繳費?我要繳多少錢?
A:新生的學雜費繳費系統學校還沒用好,明確要繳多少錢現在還不知道(但是大家可以根據之前公告的各系的學雜費和住宿費自己推算)。
繳費方式是到台企銀或是附近的超商都可以繳費,這些等你們來校後學長姐自然會教大家噢~
Q:宿舍費及學雜費多久繳一次?
A:宿舍費及學雜費是一個學期繳一次,所以是一學年要繳兩次。
Q:是否可以在台開戶?
A:僑生可以在台開銀行或郵局帳戶噢。
Q:僑生是否可以申請獎助學金?
A:本校有清寒助學金、傳愛還願助學金、各類獎學金可以申請。校外的則有清寒僑生助學金、學行優良獎學金等可以申請。只要大家有符合條件都可申請噢!
詳情請看:https://oia.nkust.edu.tw/index.html 或 http://scholarship.nkust.edu.tw/
Q:僑生是否可以在台打工?
A:僑生是可以在台打工的噢,只要有申請工作證都就可以開始打工了。
詳情請看: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4511
新生手冊下載:
僑生入學申請相關文件:
申請表: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工作證申請同意書 doc.
離校手續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