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旨揭獎助學金,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一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本會「109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二、相關辦理事項作業如下:

(一)本校僑生同學申請需於110年3月3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08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送國際處彙整申請送件。

各校區國際事務處收件時間:

第一校區: 行政大樓地下一樓(Mon-Fri 9:00-17:00)

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3樓(Mon-Fri 9:00-17:00)

燕巢校區: 僑輔室(Wed 13:30-16:30,若是其他時間請另行跟建工僑輔老師預約)

楠梓/旗津校區: 楠梓校區行政大樓4樓(Mon-Fri 9:00-17:00)


僑務委員會110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

學生報名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