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修正本校「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要點」


一、為兼顧學術發展需求並使制度設計更臻周延,以提升本校師生參與國際學術活動之支持度,旨揭要點修正草案業經115年5月13日115年高教深耕計畫第四次管考會議決議照案通過,並奉校長核定辦理公告。

二、本次法規修正重點說明摘要如下:

(一)本校現行要點原規定申請人應先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例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出經費補助申請,始得依本要點提出校內補助申請 。
(二)就行政流程面而言,因現行規範未明定大學生僅需檢附法規即可,研發處計畫組必須先受理不符資格(大學生)之國科會計畫補助案後再予退回,徒增行政作業之負擔 。
(三)為兼顧學術發展需求並使制度設計更臻周延,本次修正刪除要點第 4 點第 1 項及第 4 點第 2 項第 2 款相關條文,以符實務需求,提升本校師生參與國際學術活動之支持度 。

三、檢附本校「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要點全文供參。歡迎本校符合資格之師生踴躍提出申請。

 

附件1_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要點全文
附件2_「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要點」要點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