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聯文教基金會114年度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就讀大二以上僑港澳學生(大學部舊生),不含研究所。
2. 113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3. 114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獎學金額度
僑聯文教基金會審查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三、應繳資料
1. 申請表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3. 學生證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4. 請於截止日期前上傳以上資料至 https://forms.gle/pAgLr2wuhuDRs4vt6
四、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星期五)17:00:59為止,逾時不候
五、注意事項
2.如有其他疑問請來信至qcoffice01@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