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
二、有關勞動部更正「指定調酒工作,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乙案,該部前於本年1月24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00961A號公告,指定調酒工作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在案,爰更正雇主聘僱外國人應具備之條件。
三、檢附勞動部來函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