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第4屆(2020年度)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事宜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通知

 

受文者:全體學生

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20日

文號:高科大國際郵字第10908008號

附件:無

主旨:有關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第4屆(2020年度)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事宜
說明:

一、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將招募台灣高中生赴日本高中留學約11個月,提供與日本學生在共同環境下,體驗高中生活並學習日本社會、文化、歷史之機會。本計畫的目的為培育赴日留學的台灣高中生成為知日派人才及日本與台灣溝通的橋樑以促進日台關係之發展,並增進日本學校高中生等對台灣的理解。

 

二、申請者資格及條件

(1) 具台灣籍者(若持有日本國籍者或雙親任一方為日本人者,則無法申請)。

(2) 申請時(2020年4月),須為台灣高中職或五專的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3) 2020年8月1日時未滿18歲者(2002年8月2日以後出生者)。

(4) 理解本計畫之目的,且符合代表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之條件者。

(5) 欲積極理解日本、學習日語及日本文化,具有在異國環境適應力及溝通能力者。

(6) 身心皆適合在日本的高中學習且留學生活無礙者。

(7) 具可在日本生活之基本的日語能力者(相當於N4以上)。

(8) 能遵守日本法律且能適應日本的團體生活者。

(9) 未曾在日本學校(小學、中學、高中)就讀一學年以上者。

(10) 申請時及留學期間,雙親任一方未長期居留日本、或預定長期居留者。

(11) 同意投保本協會指定並負擔之留學生活需要之各項保險(海外旅遊平安保險, 日本國民健康保險等),並負擔依各自需要另行加保之各項保險費用者。

(12) 可全額負擔本協會不予支付之留學相關必要費用者。

(13) 留學期間須於原校辦理休學,並理解依學校規定不同而有留級的可能性。此外,須立約聲明於留學結束後返回原校復學者。(回台後須提出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

(14) 學校認可符合上述(1)~(13)資格並予以推薦。

 

四、相關規定及申請應檢附文件等資訊請詳閱https://www.koryu.or.jp/tw/business/young/invitation/application_guide/,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本校五專部一、二年級學生,請備妥文件於2月3日下午5時前送至建工校區國際處,逾時不候且不接受補件,必要時國際處將進行甄選。

 

五、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黃子庭先生,校內分機19010,電子郵件:hzt217@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