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本校教師與國際學者合作教學補助」,自113年11月11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06日截止,名額有限,歡迎申請!
一、 依據本校「補助教師與國際學者合作教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本要點目的為促進與國外大學教研交流與合作,鼓勵教師邀請國際學者來臺短期講學或合作教學,以提升師生專業領域知識之國際化交流,擴展本校師生國際視野。
三、申請國際學者合作教學活動,應以系所或學程為申請單位,至多申請三門課程。申請自113年11月11日起至113年12月6日止,以所有文件經各單位審核完畢送達國際處期限為主。
四、本補助核定結果將於113年12月20日公告;經費授權日期為114年2月1日(實際經費授權日期依高教深耕計畫撥款為準)。
五、受理補助案件仍應依114年度高教深耕計畫預算分配補助額度,114年度以補助16案為原則,預算一旦用罄,便不再補助。
六、檢附本要點、申請表件及補助要點摘要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