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112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 分)以上。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113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4)年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傑出僑生獎學金3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20,000元。(僑務委員會9/10來函更正為新臺幣20,000)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12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
三、申請方式
請於113年9月13日前填寫Google表單並上傳相關資料(https://forms.gle/FETrFgMon56JSQQ56),逾時不候且不接受補件。
四、如有疑問請來信至qcoffice01@nkust.edu.tw
國際處境外生事務組 敬啟
EMAIL/ qcoffice01@nkust.edu.tw
PHONE/ 07-3814526 Ext.19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