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教師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補助申請及經費核銷期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參與國際交流及學術研討會補助要點規定,本校教師赴境外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須於會議舉行日前四週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系、院同意並提報國際事務處。配合本(113)年度高教深耕計畫期程及主計室經費結報(關帳)期限,敬請師長於11月1日(星期五)前提交核章申請表至國際處,逾期歉難受理。
二、獲補助師長,提醒請於12月13日(星期五)前完成經費核銷(指請購案完成核章流程並送達主計室時間)。依據核銷作業時程,建議師長返國後至少預留1週完成相關簽核。提醒申請教師送出請購核銷前,務必檢視「相關佐證資料」是否齊全,避免退(補)件重跑流程喔!
三、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本處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國際處國際關係組 敬啟
承辦人:陳洛琳 小姐(分機1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