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12年4月14日韓教字第1120000068號函辦理。
二、各校推薦名額:1名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自行評估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
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
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請將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個PDF檔,以「申請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_姓名」為信件名稱,
於5月17日前Email至校內承辦人信箱:haoyu123@nkust.edu.tw,以信件寄送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亦不接受文件不全補交。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五)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八)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若有複數學生提出申請,國際處將參考交換學生審查標準,以學生歷年平均50%、語言能力50%進行排序,擇排序最優者推薦。
(一)書面審查:經教育部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寄送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112年6月上旬由教育部聘請面試委員對符合申請資格者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面試原則以韓文或中文進行(實際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將另行通知)。
(一)112年6月中旬,由教育部函知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及推薦學校。
(二)分發學校: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參酌學生志願、面試成績及韓國合作學校規定分配研習學校,並
將分發結果於112年6月下旬逕函知錄取生國內就讀學校。
請務必參閱相關資料:
1. 獎學金甄選簡章
2. 合作學校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