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4日來函辦理,轉知法國在台協會提供獎學金予我國學生赴法國攻讀碩士學位者之相關訊息。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三、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 身份資格:本獎學金僅限臺灣學生或持有臺灣永久居民簽證之學生申請;
(二) 學歷資格:申請者須符合資格在法國攻讀碩士學位之规定;
(三) 語言資格:
1. 欲修讀法語授課學程之申請者,須提出符合申請該學程之法語能力證明;
2. 欲修讀英語授課學程之申請者,須提出符合申請該學程之英語能力證明。
(四) 研讀領域:申請者須提出由法國公立或國家認可之高教機構所開立,可就讀碩士學程第一年或第二年之錄取證明,或檢具提交正在申請入學許可之證明。
(五) 其他詳細資訊請洽法國在台協會網站:法國留學獎助學金資訊。
四、注意事項:
(一) 法國境外之學程不符合申請本獎學金之條件。
(二) 申請人所攻讀之課程不得為函授課程或通信教育。
(三) 本獎學金之錄取學生不得同時支領二項(含)法國政府經費之獎助學金。
(四) 如有其他疑義,請逕洽法國在台協會。
國際處 敬啟
聯絡人:蔡珮如
分機:19018
E-mail:celina@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