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學金及助學金」申請


[獎學金申請資訊-請仔細閱讀後再申請]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學金及助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22日(五)下午5時,逾時不候且不接受補件

申請資格:大學部不限科系僑生舊生(大二至大四),不含延修生,獲學雜費減免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獎學金額度及名額:獎學金每人新台幣10000元,助學金每人新台幣5000元,本校可推薦各1名

應備文件:

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如附檔),學務處欄位請空白,系主任欄位請由系主任核章

2. 一千字以上自傳,格式自訂

3.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如附檔)

4.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學業平均成績需80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

5. 護照、學生證影本、112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

助學金

1. 助學金申請表(如附檔),學務處欄位請空白,系主任欄位請由系主任核章

2. 一千字以上自傳,格式自訂

3.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如附檔)

4.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需75分以上

5. 護照、學生證影本、112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

6. 清寒證明

注意事項:

1. 獎學金及助學金僅能擇一申請,重複申請者兩項獎學金均不受理

2. 未符資格者請勿送件,明知不符資格仍送件者,國際處會視情況通知系所納入操行成績評分的考量,恐將影響未來各類獎學金申請機會

3. 獲學校推薦申請者,本學年度(112年8月至113年7月)不得申請其他任何獎學金(包含學雜費減免),本獎學金額度不高,一經申請獲獎即無法獲得其他任何獎學金,欲申請者請審慎考量

4. 華僑協會總會將於11月25日於台北舉行頒獎典禮,獲獎者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

5. 請於報名截止前將應備文件繳至各校區國際處承辦人員,逾時不候且不接受補件,申請人數超過可推薦人數時,將由國際處進行甄選:

建工、燕巢校區:陳奕彣小姐 校內分機:19022

第一校區:陳怡伸小姐 校內分機:31611

楠梓、旗津校區:藍詩涵小姐 校內分機:22347

6. 如有疑問請洽:黃子庭先生 校內分機:19021 Email:hzt217@nkust.edu.tw